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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资企业如何设立登记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3-25 11:03)    点击:238

内资企业如何设立登记?

  (一)股份有限公司

  1、应具备的条件:

  ⑴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;

  ⑵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;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;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;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;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;

  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;

  ⑷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;

  ⑸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

  2、应提交的文件:

  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;

  ⑵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
  ⑶公司章程;

  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;

  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;

  ⑹载明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姓名、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、选举或聘用的证明;

  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
  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
  ⑼公司住所证明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,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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